〔2023〕仙桃民政遗管字第1号
被继承人卢业全,男,1956年6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9************772,于2022年1月19日因病死亡,生前住所地为湖北省仙桃市郑场镇教育路13号,户口类别为家庭户。卢业全生前住所地属于仙桃市郑场镇大有居民委员会区域。卢业全生前与配偶王怀枝生育长女卢彩容、次女卢蓉霞、长子卢达。卢业全的父母均已死亡。卢业全的兄弟:大哥卢业勇(已死亡)、二哥卢业跃、弟弟卢业进、弟弟卢业武。卢业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死亡。上列法定继承人均出具自愿放弃继承声明书,自愿放弃继承卢业全的遗产。仙桃市人民法院以(2022)鄂9004民特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指定仙桃市民政局为卢业全的遗产管理人[相关权利、义务相关方可联系遗产管理人查阅(2022)鄂9004民特19号《民事判决书》]。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管理人公告如下事项:
一、与被继承人遗产相关权利方
1.持有被继承人遗嘱的机构或人员,请按本公告要求向遗产管理人提供并交付;
2.持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文书的机构或人员,请按本公告要求向遗产管理人提供并交付;
3.其他对被继承人财产享有权益的机构或人员,请按本公告要求向遗产管理人提供并交付。
二、与被继承人遗产相关的义务方
1.被继承人的债务人,请按本公告要求主动向遗产管理人申报债务,符合履行条件的主动履行;
2.被继承人遗产的任何义务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主动向遗产管理人进行申报,符合履行条件的主动履行;
3.任何遗产之保管人、占有人或共同所有人均不得为下列行为:
(1)将遗产转卖、出售等处分行为;
(2)在遗产上设立抵押、质押以及任何担保物权或从权利;
(3)任何毁损、破坏遗产现状及减损价值的行为;
(4)其他造成遗产价值贬损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和后果
1.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90日内上述各方均需向遗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或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明;
2.超过上述期限,遗产管理人将向相关义务人依法主张权利;
3.超过上述期限,遗产管理人将核查后的被继承人遗产依法处理;
4.如超过上述申报的,各方可在遗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否则对于此前已经处置的遗产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应承担补充申报与确认债权的相关费用。
特此公告。
仙桃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728-3210906
联系地址:仙桃市玉沙大道8号元泰企业中心5楼(湖北都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