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创新“信易+”应用场景,现将《“信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仙桃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1日
“信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仙桃市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方案》(仙信用办〔2022〕5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探索创新“信易+”应用场景,使守信主体获得更多优惠便利服务,积极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和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守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守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社会公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获得感,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深厚氛围,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为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降低经济困难标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满足特殊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监管,为守信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诚信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三、服务内容
(一)扩大服务事项范围
法律援助中心对于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和案件范围的守信人群可为其免费指派律师代理案件。
1、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标准调整为低收入家庭标准,对未成年人和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少校以下军官、中级以下军士、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近亲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行动的军人及近亲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免审查经济困难证明。
2、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群体。对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全面落实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土地承包、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二)创新便民惠民措施
推行“上门办”:为重度残疾、身患重病、高龄孤寡等出行困难的市民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开通“中小微企业服务专线”,根据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三)发挥服务平台功能
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从法律服务队伍中征选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素质较高的法律服务人员组成公共法律服务专班,并建立“进驻平台”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实现服务专业化。全面提升12348热线平台、实体平台服务质效,实现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保障企业和群众的法律需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四)节约办理时间成本
守信主体“信易+”人群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网上办”等便利服务措施,为守信个人节约办理时间成本。对符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守信个人,现场或网上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真正实现“让信用信息多跑腿,让诚信主体少跑腿”。审核后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尽最大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体现“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信用红利,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