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高速公路以北A-H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于2010年编制完成,该控规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因汉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进,精英学校现状校区临滨江大道的部分功能用房及场地被纳入拆迁范围,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为此,仙桃市教育局申请将滨江大道以南、精英学校现校址以东、钱沟路以西的8.49亩土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3)中的中小学用地,将调整后的地块赋予地块编码A04-02-05,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作相应调整并论证其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湖北省仙桃市高速公路以北A-H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4-02局部地块控规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或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寄地址:仙桃大道中段9号,信封上请注明“控规调整意见反馈”;或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45235375@qq.com;联系电话:0728-3319010。
一、规划范围
A04-02-05地块位于龙华山街道办事处解放街社区居委会以北,滨江大道以南、精英学校现校址以东,钱沟路以西,面积约8.49亩。地块总体形状呈“方形”,现状场地为净地,无明显地势高差,较为平整。

区位图


现状图
二、拟调整内容
根据《仙桃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湖北省仙桃市高速公路以北A-H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定,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如下:
地块编号:A04-02-05
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
用地面积(公顷):0.56
容积率:≤1.2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M):≤24
停车泊位:机动车≥1.0车位/100师生,非机动车≥40车位/100师生
建筑后退距离规定:规划建(构)筑物最突出部位距滨江大道中心线不少于37.75米;规划建(构)筑物最突出部位距钱沟路中心线不少于20米;规划多层建筑物后退相邻地块分界红线距离主要朝向不少于6米,侧面不少于4米;规划低层建筑物后退相邻地块分界红线距离主要朝向不少于4米,侧面不少于3米,且满足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应保证教学楼冬至日满窗日照时数不少于2小时,且应保证对周边已建住宅无日照恶化影响。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建设情况 | |
调整前 | A04-02-03 | CR | 2.02 | 4.0 | 30 | 25 | 120 | 新建 |
A04-02-04 | G12 | 0.40 | - | - | - | - | 新建 | |
调整后 | A04-02-03 | CR | 1.73 | 4.0 | 30 | 25 | 120 | 新建 |
A04-02-04 | G12 | 0.13 | - | - | - | - | 新建 | |
A04-02-05 | A33 | 0.56 | 1.20 | 30 | 30 | 24 | 新建 | |
备注:指标控制为建筑面积上限,容积率上限,建筑密度上限,绿地率下限,建筑高度上限。 | ||||||||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对比表

调整前A04-02街区用地情况 调整后A04-02街区用地情况


调整前A04-02分图则调整后A04-02分图则
三、影响论证分析
依据原控规及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范规定,对调整方案及拟建项目在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居民区日照、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等各方面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均无恶化或不利影响,予以公示。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