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仙桃市交通运输局申办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本单位赵俊等6人在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明显不具备《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有良好的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和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仍为此6人申报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存在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的问题。根据《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仙桃市交通运输局能够引以为戒,认真学习申办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职责,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素质。
湖北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