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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仙桃市2022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编号:2022CPKF4290040002)公示

2024/07/08 1.8w 阅读 356 点赞

为促进仙桃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报批文本格式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210号)和《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仙桃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仙桃市2022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调整方案》(编号:2022CPKF4290040002)(简称方案),同步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202478-2024715日),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黄成联系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9联系电话:0728-3323625)。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方案片区共规划10个片区和7个零星地块,分别为干河片区,龙华山、沙嘴、西流河片区,沙嘴、彭场片区,排湖、胡场、郭河片区,毛嘴片区,剅河片区,三伏潭片区,胡场片区,长埫口片区,张沟片区,郑场零星地块,西流河零星地块,沙湖零星地块,沙湖零星地块2,杨林尾零星地块,通海口、沔城零星地块,陈场零星地块。片区范围和零星地块涉及4个街道、15个镇、1个原种场、1个风景区,共108个集体经济组织(村、居、场),总面积1068.7533公顷,其中国有土地405.1144公顷,集体土地663.6389公顷,土地权属无争议,面积准确,界线清楚。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本方案片区的开发是规范引导仙桃市产业的合理布局,为产业落地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加快产城融合之路,实现产业与城镇化的同步发展,为产业发展以及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的拟征收用地总规模为707.6406公顷,主要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交通站场用地。

、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429.3269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17%,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五、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符合相关要求。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六、实施期限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2024年,3年内实施完毕。

七、保障措施

1)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拟征收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按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耕地占补平衡计划措施

成片开发建设方案拟征收土地面积707.640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93.8216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由我市统筹安排,根据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通过补充耕地指标库挂钩落实占补平衡。

八、结论

仙桃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仙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符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要求,不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布局冲突,仙桃市人民政府确保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有关内容将统筹纳入依法批准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方案符合仙桃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有效促进仙桃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