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1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仙桃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仙文〔2021〕42号)要求,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乡镇工业聚集区存在环境风险。督察发现,仙桃市每个乡镇都有大小不等的工业聚集区,缺乏统一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有些毗邻居民区,存在环境风险。
二、整改目标
开展镇级规划编制,优化乡镇用地布局,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三、整改措施
根据时间节点开展镇级规划编制工作,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合理布局公用设施,满足镇村发展需要,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按时间节点推进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镇“三区三线”划定,优化了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展了城市和产业双集中研究,统一规划,明确产业向园区集聚,构建2+2市域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产业空间集聚发展。
五、今后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快推进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严格执行落实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5日)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郭 微电话:0728-3319010
承办人:艾佳超电话:0728-3323273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