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4〕30号)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9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序号9:仙桃弘域朗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汉江城区段建设投资额达12000万元的游艇码头和房车生态营地,威胁汉江水环境安全。
二、整改目标
督促仙桃弘域朗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三、整改措施
措施1:完善行政许可手续。督促仙桃弘域朗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完善通航评估、岸线申请、水行政许可等行政许可手续。(市交通运输局、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仙桃汉江管理分局按职责分工各自落实)
措施2:加强日常监管。禁止企业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水域施工。(市交通运输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措施1:一是鉴于仙桃弘域朗途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行政许可因时间过长失效且重新办理难度极大,同时经专业研判确认原码头选址及设计方案存在缺陷、不具备建设条件。我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置于首位,工作重点从督促帮扶完善手续,转变为先行规范清理水域设施,消除环境与安全隐患,为后续可能的手续办理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根据局主要领导的工作安排,分管领导多次带队赴省交通运输厅、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对接,厘清通航评估无法通过的技术原因,明确了“先移除、后规范”的处置路径,为依法依规推进整改提供了依据。
措施2: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现场督导。分管市领导亲自赴码头督导,市交通运输局多次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省汉江局仙桃分局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施工行为,形成监管合力和高压态势。二是聚力攻坚消除违规状态。围绕移除违规趸船核心任务,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约谈企业负责人,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于12月5日全面完成趸船移除作业,相关水面影响已消除,汉江水环境得到有效维护。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趸船移除后,立即安排执法艇加强该水域常态化值守巡查,并完善违法行为举报查处快速响应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继续紧盯该项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同时,将依法依规对企业后续合规发展予以关注和指导。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3日)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邹 冲 电话:0728-3338056
验收责任人:熊 峰 电话:0728-3338702
仙桃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