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4〕30号)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少数部门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反弹严重。2018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反映“水云间小区附近有污水排入干河(实际为汉南河),无人治理”。仙桃市住建委上报办理情况表示,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水云间小区沿岸截污主管建设和排污口封堵。督察发现,该小区附近仍然存在向汉南河排放污水的现象,经采样检测,氨氮浓度为2.88毫克/升、总磷浓度为0.53毫克/升、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31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88倍、1.65倍、10.55倍。
二、整改目标
做好城区主要河流日常巡查管理,确保城区主要河流水质达标。
三、整改措施
一是实施排口整治。4月底前完成水云间门前管网污水溢流问题整改;二是加强河流巡查。对城区主要河流安排专人包保负责,每天对河道、沟、渠开展巡查,重点排查污水漫溢、违法排污及河流水质黑臭等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巡查档案的记录、整理和存档工作。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等情况,汉南河水体整治达到整治目标。一是汉南河水云间前管网无破损,无污水溢流;
二是制定了城区河流巡查包保方案,专人负责做好城区主要河流的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河流巡查力度,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确保城区主要河流水质达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杨 华 电话:15027254103
验收责任人:刘宇峰 电话:13907229629
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