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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2024/10/09 9.6k 阅读 162 点赞

根据《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4〕30号)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仙桃市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由市政府直属的城发投集团所属公司运营。住建部门和城发投集团在加强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管理方面均存在缺位、错位问题。2023年,住建部门仅对个别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二、整改目标

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制定仙桃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细则,采取定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开展规范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各污水处理厂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正常稳定运行。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养护运维,加强从业人员环保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设施作业人员规范作业意识。密切关注进出水口在线监测数据,对发现进出水水质异常、不达标等情况,第一时间排查原因,立即整改。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查阅资料、现场核实和实地查看等情况,对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整治和日常监管达到整治目标。一是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制定了仙桃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细则,对城区各污水处理厂开展了监督检查,督促污水处理公司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实施整改。二是市城发投集团制定了2024年度市污水处理公司经营目标绩效考核方案;污水处理公司定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线监测设备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维及比对监测;有完整的设备保养计划和维修记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武凡宇       电话:13972636655

验收责任人:刘宇峰       电话:13907229629


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