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832号)、《省委编办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职责划转的通知》(鄂编办文〔2020〕45号)要求,为稳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市财政局(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
特此公告。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