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黄鳝产业为仙桃市农业第一主导产业。2023年,省级先后出台《省委农办关于支持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农组办发﹝2023﹞12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落实“鳝七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3﹞38号)等文件,将发展黄鳝产业上升为省级战略,明确“仙桃黄鳝”为全省区域公用品牌。为贯彻落实省“鳝七条”,促进仙桃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仙桃市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措施》的制定出台主要着眼于仙桃市黄鳝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提升仙桃黄鳝品牌价值,提高黄鳝苗种繁育和养殖技术、规模,提升黄鳝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加大黄鳝品牌推广,推动黄鳝全产业链做大做强,增强行业竞争力,实现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农民致富。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7项,22条。主要以资金奖补的方式吸引人才和社会资本投入黄鳝产业,支持黄鳝全产业链主体技改扩规、做优做强。
一是支持黄鳝品牌建设。对认定驰名商标、进入国家级、世界级农产品名录的主体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参加国家级展会、部级展会、省级和行业展会或者推介会的主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补助。按照仙桃黄鳝品牌授权管理规定在国内大中城市开设黄鳝主题餐厅及特色小吃店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对创作仙桃黄鳝相关歌曲、舞蹈、曲艺等文艺作品,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文艺奖项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二是支持黄鳝苗种繁育量级突破性发展。对按照全人工规模化繁育技术模式建设的繁殖车间,对通过国家、湖北省审定且适宜仙桃市养殖的黄鳝新品种,对新认定的国家(部)级水产原良种场、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称号的主体,按照规定分别给予奖励或补助。
三是支持黄鳝养殖规模化发展。以资金补助方式支持从事黄鳝商品鱼养殖的主体完善黄鳝养殖记录并主动接受黄鳝质量检测。对连片建设500亩、400亩、100亩以上“稻鳝虾”标准化养殖园区的主体,对其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采用工厂化多层立体流水养殖模式、温控屯苗育苗大棚、智能培苗车间的主体,按照设施建设费用50%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是支持黄鳝全产业链主体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黄鳝产业),对新认定的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黄鳝产业)牵头龙头企业,对新认定的黄鳝类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对新认定的黄鳝类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对新认定的黄鳝类省级和市级电商示范企业均按照规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是支持黄鳝产业标准建设。对黄鳝市场主体围绕黄鳝繁育、养殖、流通、加工、辅助设施、餐饮和品牌打造等产业链全环节主创团体标准、主创省级标准、主创国家标准的予以资金奖励。
六是支持黄鳝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为仙桃市从事黄鳝产业研究与推广的高素质人才予以奖励并享受住房补贴、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体检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便利服务。引进人才在仙工作期间获批国家级或省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获农业农村部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分别按照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七是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设立市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中长期绿色低利率贷款和循环贷款或贴息形式加大黄鳝生产和加工经营主体贷款政策支持,对新引进的黄鳝产业相关企业按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适当奖励,扩大黄鳝养殖保险覆盖面,加大黄鳝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资助力度。
解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解释人:刘田
联系方式:0728-332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