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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仙桃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2025/12/08 1.3w 阅读 473 点赞


仙桃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验收公示工作的函》及《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517号)等文件要求,仙桃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已整改完成,经省级验收合格,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128日-20251219日)向仙桃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郭建华 电话:07283323223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5128



附件:仙桃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自行验收的情况报告

附件

仙桃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自行验收的

情况报告

按照《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中共仙桃市委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517号)要求,仙桃市成立验收组,于2025926日对整改任务(省序号34)开展了自行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建筑垃圾管控力度不够。湖北省17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中,尚有15个未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部分地区消纳场所规划滞后、规范处置监管不严、生态破坏问题凸显。

二、整改目标

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满足处理需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消除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提高行业监管能力。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工作规划。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内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4)》。202412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规范建筑垃圾台账管理,严格控制建筑垃圾“产、运、消”三大环节,依法打击违规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坚决遏制偷倒乱倒、随意堆存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202412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仙政规〔20223号)要求,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行全过程管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善工作规划。组建由仙桃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充分征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分析仙桃市建筑垃圾现状,科学编制了《仙桃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内容包括现状分析、规模预测、收运处置等,系统规划今后一段时期仙桃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二)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管理。对仙桃城区11处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和50多处市政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建筑垃圾问题台账,实施“一工地一策”,逐个研究制定消纳解决方案,从源头杜绝乱堆乱放、随意运输行为。

(三)加强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排查治理。通过“车巡+步巡+无人机空中巡查”模式,全方位排查仙桃城区存量建筑垃圾,督办及时清理。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清理随意堆放建筑垃圾112处,下达专项督办单78份,处理市民投诉34起,清理建筑垃圾0.93万吨。

(四)加强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监管。仙桃城区7处消纳场所均未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未发现堆放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建筑垃圾现象,暂存场区内建筑垃圾均全部按标准覆盖。

(五)提高工地建筑垃圾就地利用率。及时对接协调施工方,督导其合理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力求实现建筑垃圾就地分类,就地利用。对部分工地因建设需要,土方需先外运再回填的,指导施工方就地就近设置临时堆放场所,围挡封闭,覆盖严实。

(六)坚持台账管理、明晰底数,落实闭环机制。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建立了覆盖2021年至2025年的建筑垃圾管理总台账,内容包括年度建筑垃圾产生问题、分类统计量、消纳处置量以及资源化利用量等数据,确保建筑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链条信息清晰可查,为精准监管和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七)坚持联合治理、严查严管,形成有力震慑。一是加大宣传力度。2025年以来,在仙桃日报、仙桃周刊等市级媒体常态化宣传《仙桃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以“城管进社区”为载体,向市民讲解建筑垃圾管理常识、建筑垃圾运输办法等,提高市民知晓率。二是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仙桃市城管执法局、仙桃市公安局、仙桃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对主次干道、途经城区的国道、省道和渣土车报备线路开展24小时巡查,不留死角盲区。202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建筑垃圾违规运输案件20起,处罚金额9.9万元。

(八)全面推行电子联单,实现闭环智慧监管。利用专项资金开发建设覆盖全域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推行电子账单管理系统,摸底并上传13家产生建筑垃圾的工地信息和8家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地信息,实现“产生—运输—处置—利用”全链条、可追溯、闭环式智慧管理,有效杜绝信息不透明、违规倾倒等问题。

(九)强化部门协同与数据赋能。依托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建立多部门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打击,对未办理电子联单、联单信息不符、轨迹异常、非法倾倒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25年以来,依托该平台查处违规案件8起,处罚金额1.7万元。

(十)深化源头管理与末端处置。持续强化源头减量和末端资源化利用。一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施工,争取上级奖补资金。计划引进1家筹备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企业,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大力推行源头分类和就地回填利用,搭建渣土供需信息平台,引导工程渣土用于项目回填、生态修复。2024年以来,减少渣土转运量200万吨。截至目前,渣土综合利用率接近100%。二是实施《装饰装修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规范收运体系,严格运输企业与车辆准入管理,推行标准化密闭运输;合理规划布局消纳场所,严禁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加强规范运行和环境防护,确保符合环保要求。2024年以来,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约1.2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85%

五、验收结论

经检查,验收组认为:仙桃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4)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自行验收合格。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