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提示函(八)》(鄂环督办〔2025〕84号)要求,仙桃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序号7)已完成整改,经省级验收合格,现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2日)向仙桃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李赛云;联系电话:0728-3216539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附件:仙桃市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序号7)自行验收情况的报告
仙桃市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序号7)自行验收情况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