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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仙桃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的政策

2020/02/29 1.9w 阅读 394 点赞


一、起草背景

《仙桃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经201372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18730日止。2020年仙桃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仙桃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申报资料中必备的佐证材料。为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市卫生健康委对《仙桃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市政府令形式再次制发。

二、制订依据

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湖北省有关爱国卫生文件等。

三、目标任务

强化全民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卫生条件,减少健康危害因素,提高公民健康水平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26条,主要包括爱国卫生工作的原则,工作机构及职责、管理监督和惩罚措施等内容。

五、关键词诠释

(一)关于农村改水工作。市编委仙编发〔20155号已明确,在原市住建委设立供排水监管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城区、村镇等市域内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此管理办法将农村改水工作按职责划转至住建部门牵头负责。

(二)关于农村改厕工作。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通知》(鄂美组发〔20193号),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牵头单位,卫健部门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责任单位。此管理办法将农村改厕工作按职责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

(三)关于卫生先进单位的表述。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将2013年市政府第48号令《仙桃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中卫生先进单位全部调整为卫生单位

六、修订的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

1、关于农村改水工作。市编委仙编发〔2015〕5号已明确,在原市住建委设立供排水监管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城区、村镇等市域内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此管理办法将农村改水工作按职责划转至住建部门牵头负责。

2、关于农村改厕工作。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通知》(鄂美组发〔2019〕3号),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牵头单位,卫健部门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责任单位。此管理办法将农村改厕工作按职责划转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

3、关于“卫生先进单位”的表述。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将2013年市政府第48号令《仙桃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中“卫生先进单位”全部调整为“卫生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