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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2020/01/21 1.2w 阅读 222 点赞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在境内外挂牌上市融资,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17号)文件要求,我市经借鉴兄弟市州经验,出台了《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仙政发〔2020〕1号)。

一、《意见》出台背景和依据

我市曾分别于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其他场外市场挂牌上市的意见》(仙政办发〔201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降低成本加快发展的暂行意见》(仙政发〔2016〕5号 )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仙政发〔2018〕3号),这三个文件的有效期分别为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支持,推进仙桃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前期文件的基础上出台新了的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文件。

二、《意见》的目标和任务

与前期出台的3个文件相比,此次《意见》主要体现了“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提出了我市资本市场建设的目标;二是明确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措施;三是明确了对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

(一)明确总体目标。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首次明确提出“力争到2022年末,有1-2家本土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工作目标。

(二)明确培育措施。相较于以前文件强调于设置企业入库门槛,此次《意见》更加注重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争树立行业标杆,促使企业有意愿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对企业的培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任务

1.集中筛选合规企业,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中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龙头、隐形冠军及高新科技企业,建立我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2.量身定做培育计划,推动企业分层培育。联合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按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排序,科学调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构建“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梯次推进格局。

3.畅通上市绿色通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经市金融办牵头有关部门会商,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提交市政府讨论研究,采取“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的办法,通过签订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形式解决。

(三)明确扶持政策。此次《意见》对比以前,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企业挂牌进行扶持。一是降低企业挂牌成本;二是对挂牌上市企业实施奖励;三是对企业进行项目用地及资金支持。

1.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按照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改制成本的原则,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依法依规进行减免,加快推动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

2. 实施挂牌上市奖励。按照企业上市、挂牌层次分别给予5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主要是考虑到企业挂牌难易程度及挂牌成本,对于在“新三板”及“四板”股份公司板挂牌的企业,设立1年考察期,考察期满后经评估合格才能申报奖励。

3. 对企业进行项目用地及资金支持。各职能部门在申报和安排各类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时,同等条件下对上市后备企业优先支持;对上市后备企业有投资计划的项目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给予优先安排,集中保障;支持市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上市后备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

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一)明确本土企业上市零突破计划。截至目前,我市共有A股上市公司1家,省重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2家,“银种子”企业5家,但本土企业上市为零,这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很不匹配。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力争2年内有1家本土企业在境内外主板成功上市。

(二) 降低企业上市成本。企业上市的成本主要包括改制过程中的税费负担、规范运作后的税费负担以及中介机构费用等。《意见》本着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的原则,一方面要求各职能部门对拟上市企业改制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的,可直接变更企业名称,按规定标准只收取工本费;另一方面,对企业成功首发上市的,市财政将对企业直接给予资金奖励。

(三) 落实“绿色通道”制度。随着发行制度的改革,证监会对IPO企业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严,需要企业开具的各类证明和资质文件越来越多,时限要求越来越紧。为了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市严格落实完善 “绿色通道”制度,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解决企业上市实际困难。

关键词诠释

1.IPO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

2.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拥有暂时闲置资金的单位和需要资金的单位直接进行资金融通,不经过中介环节。

3. 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

解读科室:市金融办

解读人:王伟

联系方式0728-322948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